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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简介


一、 指导思想
  为了推进中小学收费改革,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监管,增强学校收费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在防止学校乱收费现象发生的同时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着力构建“和谐教育”,我市从2006年春季开始市直属学校和六城区教育部门办学校的教育收费采取银行代收。
二、 基本思路
  由市财政局、物价局、教育部门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委托专业银行代收;学校根据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印发缴费通知单,学生凭通知单到受托银行交费后回校报到注册;财政、教育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并根据核定的年度部门预算和学生交费情况及时向学校调拨资金,确保学校正常用款不受影响。
三、 实施范围
  财务管理关系隶属市或五城我(含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各类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和职业中专)。
四、 代收项目
  中小学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学费、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住宿费、借读费、择校生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一些特定用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各种考试费用)和综合服务费暂不纳入代收范围。
五、 代收银行
  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成都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涉及到银行代收的市内网点全部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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